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5年11月3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界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张旅集团重整,并指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张家界中院的通知,张旅集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2月15日11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根据张家界中院的通知,大庸古城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2月15日15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
张旅集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12月15日召开
发文单位:经投集团
发文日期: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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